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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什么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

1、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比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种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建设单位应当想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2、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险和防火措施,并在可能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或特殊环境造成损害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主要由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5、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满,经发证机关复查仍不合格的,增加暂扣期限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瞒报、谎报、迟报或漏报事故的,在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处罚的基础上,再处延长暂扣期30日至60日的处罚。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非法生产的,按妨碍执行公务处理。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按规定处以罚款,并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行政问责制,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

当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面临暂扣时,处罚的依据是事故等级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恶化程度。以下是主要的暂扣条件: 发生一般事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将被暂扣30至60日。 较大事故导致的暂扣期为60至90日。 对于重大事故或前两次事故暂扣期超过120日的,将面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吊销。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

【答案】:A、B、C、D 《建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筑业频发“五大伤害”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事故。

【答案】:A、C、D、E 2022 / 2021版教材P23 本题考查的是《建筑法》主要内容。选项B属于施工企业施工作业人员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什么措施

1、措施如下: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网、安全带等,以保障工人的安全。还应当防范危险,如设立隔离带、封闭施工区域等,以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维护安全,防范火险。维护安全: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的措施,包括设置安全设施、提供安全培训、遵守安全规定等,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防范火险: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防范火险的措施,包括配置消防器材、建立消防制度、进行消防演练等,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根据《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

4、该公司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安全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实施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以及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等。

根据《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

根据《建筑法》,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

《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由住建部制定,于2011年7月22日发布并实施。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当进行大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时,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亲自检查施工现场25%的工作日。对于不能亲临现场的集团负责人,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代为检查。

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本题中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具有特指含义,较一般的企业负责人含义更广。故A、B、D选项正确。


发布时间: 2024-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