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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建筑施工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

 

对建筑安装企业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有何规定?

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该纳税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建筑业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交3%的营业税,还按开票金额的2%交企业所得税,这是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 如是外地企业,属于外地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按项目开票金额的0.2%预缴企业所得税,否则按开具发票金额的 2%预缴企业所得税。

总部直接管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项目,统一按照经营收入的0.2%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建筑企业只设跨地区项目部的,由项目部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预缴。总机构扣除已由项目部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后,按照汇总清算原则,就其余额缴纳。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同时规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按照月度或者季度以及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建筑工程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按造价5%征收。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税率(%)(按税收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取总价10%,应缴所得税按造价10%乘以税率25%计算。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计算方式:按调整后利润总额计算纳税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计算如下:应纳所得税=开发票金额*9%*25%。建筑企业的所得税征收和其他企业类似,一般分为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两种,核定征收大多数是按收入的比例进行核定,查账征收则按企业的利润进行征收,不过对于建筑企业而言,有时候外地的工程,需要去外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是提供建筑劳务实现的收入与适用税率3%计算交纳。城建税是以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根据企业所在地不同按7%、5%或1%交纳。教育费附加也是以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按3%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5%。

施工企业总包与分包的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看情况:分包人是一般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开具建筑业增值专用发票,总包可以抵扣进项税;分包人是小规模纳税人,则分包人向总包只能开具建筑业增值普通发票,总包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分包人是个人,只能到当地税务部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包只能抵扣3%。

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法律主观:分包先交税先开,然后总包开全额,扣除分包款交税。 这只是涉及 增值税 ,所得税按照税法正常核算跟营改增没关系。 《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 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分包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的,总包方应交企业所得税减除分包方承担的部分。

进行跨区域税源登记 预缴增值税按照:(当月收入额-分包支付额)×2%,收入额以合同约定当月收款金额确定 预缴企业所得所税按照:当月收入额的0.2%预缴,收入额以合同约定当月收款金额确定 缴税取得凭证后,在深圳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填写附表,预缴税款抵减本期应纳税款。

你好,按照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交税,全额交税。


发布时间: 2024-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