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债务支付(施工企业的债权一般包括)
建筑工程工程发包问题?
1、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发包问题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发包要发给有资质的承包人,切勿为了便宜省事发给一些不具有资质的施工队、发包人发包之后在建设工程期间要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工程完成之后发包人一定要组织竣工验收。
2、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3、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4、法规、规定,有的甚至是明知故犯,现列举如下: 垫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第十八条“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即时拨付工程款项”,而目前除财政性投入的工程外,多数工程在招标文件中,有的付款方式含糊,有的虽明确按杭财基(1998)字714号及浙财基(1998)54号文件或参照上述文件规定办理。
5、甲方将基础、消防、装修等直接分包是合法的,因为建设工程的发包方式有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种,《建筑法》第19条规定,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基础、消防、装修等涉及材料采购,一般有甲方直接提供材料,这样甲方有利于控制成本。
6、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
抵押权和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哪个更优先
1、因此从权利位阶上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高于抵押权,但不高于买受人期待权,位阶高的权利优先于位阶低的权利优先得到保障。权利的主张与行使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承包人对抗发包人,保障工程价款实现的有力的法律武器。
2、工程款优先权和抵押权相比,工程款优先权优先。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当发包人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就可以依法行使其工程款的优先权。
3、法律分析:工程款的优先权是指,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相对于其他债权,承包人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工程款优先权优先于抵押权和优先于当事人申请保全后针对该财产的债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因具备法定条件而发生。但优先权的行使还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方式。
挂靠人能否直接起诉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
1、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并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不能直接向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观点二:挂靠人可以直接向发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虽然实际施工人以具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实际施工人才是真正的缔约人,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真实的承包人。
2、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
3、法律解析:能挂靠说明你们有一定关系,尽量协商或调解处理。协商调解不成的,持挂靠协议,或者证明挂靠关系的证据,以及施工合同、你是 实际施工人 、 工程款结算 及已支付的证据等, 向法院起诉 。 按程序和国家《建筑法》法律规定,工程款只能通过中标单位的帐户结算。
4、本案中,涉案工程款并未支付至某建筑公司账户,也没有证据证明某建筑公司截留涉案工程款。因此,在实际施工人吕某某明知其与某建筑公司系挂靠关系而不存在发、承包关系的情况下,其向某建筑公司主张支付欠付工程及利息没有依据。 实践中对于挂靠关系下实际施工人能否直接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存在争议。
5、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所以在挂靠人未足额结算工程款的情况下,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可以以被挂靠人及发包人为共同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发包人负有证明其是否已付清工程款的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 2024-07-18